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学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毕业生能从事土木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具有初步的项目规划和研究开发能力。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创新精神,一定的从事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和素养:在哲学及方法论、经济学、法律等方面具有必要的知识,对文学、艺术、伦理、历史、社会学及公共关系学等若干方面进行一定的修习; (2)据有较扎实的自然学科基本理论知识; (3)具有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主要测试和试验仪器使用的基本能力,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包括外语工具)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初步能力; (4)了解土木工程主要法规; (5)具有进行工程、实验、施工、管理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二、标准学制、计划总学时、学分、学位 标准学制为四年,计划总学时2518学时,学分187学分,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核心课程 画法几何、建筑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工程测量、土力学、基础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土木工程施工、工程概预算。 四、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劳动实践、专业认识实习、工程测量实习、施工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