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我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将于6月19日开始。本次课堂教学评价采用网上评价形式进行,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聊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聊大校发[2013]63号)。
二、评价时间
评价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2013年7月5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将本项工作传达到每位学生,引导、督促学生积极参加教学评价活动。
2、学生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四、评价步骤
1、进入教务处网站,http://jwc.lcu.edu.cn/
2、点击右侧“课堂教学评价”,进入“教学质量评估系统”。
3、用学号和密码(同选课密码)登陆。
4、点击每一门课程后面对应的“评估”按钮,对课程进行评价、留言。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就已经完成本门课的评价,返回课程列表,评价其余课程。
5、完成全部课程评价后,在“用户登陆”中点击“退出”,退出教学评估系统。
6、若发现被评课程的教师与实际授课情况不符,请继续评价,并记录下问题,及时到学校办公楼B座207室反映情况,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huangchunping@lcu.edu.cn。教务处调查核实后,予以纠正。
五、注意事项
1、不参加评价将无法进行下学期选课及本学期的成绩查询。
2、如果有人在评价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有倾向性的诱导,请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8239819,联系人:黄春平,邮箱:huangchunping@lcu.edu.cn。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