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土木工程技术、管理学和经济学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熟悉相关法规,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全过程项目策划、管理和实务运作、房地产投资与经营管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良好学术潜质的高素质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够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金融与投资等部门从事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监理、投资与开发等方面工作。

(二)培养规格

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具有扎实高等数学、工程数学等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知识。 具有扎实的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建筑制图、房屋建筑学等土木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掌握建筑工程设计的基础知识和初步能力,熟悉建筑施工主要工艺和技术方法,具备审核施工图、确定施工程序、制订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知识与基本能力。 具有扎实的土木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建设监理等管理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的基本运行规律和管理技能,熟悉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过程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要领。 具有经济学、会计学、建设工程估价、工程经济学、项目投资与融资等经济平台基本知识;熟悉宏观和微观的基本经济理论,了解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初步具备经济工作的理论分析能力和思维方式; 具有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建设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建设领域技术经济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执法要求,或房地产开发、销售中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执法要求,熟悉签约、履约、索赔和纠纷处理的法定程序。

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较强的交流协调能力。

7.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爱国情怀、全球视野、人文素养、科学精神以及高雅审美情趣;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丰富的人文素质、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修业年限、计划总学时、学分、学位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学校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3-6年内修满学分。计划总学时2396学时(不含单列实践课课时),总学分172学分。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主要课程

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运筹学、工程经济学与财务管理、工程估价、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工程施工技术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

军训、劳动实践、认识实习、测量实习、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建筑施工组织课程设计、工程估价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五、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见表1)

六、专业课程设置(见表2)

七、各类课程的学时、学分统计(见表3)

八、选课指导

1、本科生毕业必须修满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以及实践课(区分培养类型)的所有学分。

2、本科生毕业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鉴赏以及创新与领导力培养等通识核心课程的五个领域每个领域至少选修2学分,并在第2、第3学期选修完毕。但不得选修学生所在学院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

3、除特殊培养的本科生以外,其余本科生应在学术方向课程群和专业应用方向课程群两大模块中根据自身特点至少选择一类课程群修读,并至少选修14学分。允许学生跨学院、跨学科选修课程。

4、实践课程为必修,学生必须修满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