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增强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帮助我院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2016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在校优秀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态度端正,学习认真。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

5、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6、艰苦朴素,自立自强,积极交纳学费。

7、家庭经济困难,2016年持续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假期除外)。

8、同等条件下,须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1)非学生主要干部;

(2)来自重灾区学生或其他外省籍学生;

(3)高年级学生;

(4)学习困难生;

(5)孤儿、烈士女子等;

(6)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

(7)需要照顾的其它特殊情况学生。

(三)申请时间:

请申请的同学于2017年3月12日晚自习,将申请书交到学院分团委201办公室。

 

 

威廉希尔体育分团委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