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周边及校内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确保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学校安排,综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校园内及校园周边安全教育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7日——4月14日
二、活动内容
㈠校园周边安全教育重点
学生外出饮食卫生安全和学生外出横穿马路交通安全。
㈡校内安全教育重点
骑行摩托车、独轮车等;校内骑行戴耳机、看手机;占道骑行或追打嬉闹;其他安全教育内容。
三、活动形式
㈠学校层面
东西校分别由环规学院、教科院负责面向校内学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如悬挂条幅、制作宣传展板、开展安全签名等,营造文明安全的校园氛围。
㈡学院层面
各学院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倡议书及安全宣传页等活动,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要通过学院网站、班级QQ群、学院微信平台、板报、条幅等形式,突出重点,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实现对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教育全覆盖。
四、活动要求
1.统筹部署,责任到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结合实际统筹规划设计活动,确保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落到实处;要将安全教育和检察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明确责任和进度安排;在活动中,要根据检查的情况及时总结,将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在第一时间进行消除。
2.健全机制,严格报送。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排查与安全教育长效机制,畅通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同时,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学院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
3.认真组织,及时总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形成简要工作总结(可附照片)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处邮箱xueshengchu@lc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