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聊城大学2016年“泉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泉林奖助学金”是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奋发成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聊城大学“泉林奖助学金”的作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泉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及名额、金额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参评学生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奖励金额。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部分。一等奖学金50名,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学金50名,每人奖励800元。

(三)根据泉林公司要求,农学院学生占奖励总数的30%,其它学院占70%。

(四)我院奖学金名额为一等1名,二等1名

二、助学金评选范围及名额、金额

(一)助学金评选范围。参评学生必须是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一、二、三年级)。

(二)助学金名额及资助金额。全校资助100名,每人资助1000元。

(三)根据泉林公司要求,农学院学生占资助总数的30%,其它学院占70%。

(四)我院助学金名额为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未受过公安或司法部门任何处罚。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异。

5.专业理论课均在70分以上,其余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以内。

6.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

(二)助学金评选条件

1.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2.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交纳学费。

3.参照《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并择优发放。

四、评定时间及具体安排

请各位申请的同学于12月18日(本周日)晚7:00-8:00将申请书交到学院分团委201室,学院将进行评选、张贴公示。

 

 

 

 

 

 

 

 

 

威廉希尔体育分团委

?????????????????????????????????????????2016年12月16日